各位师生员工:
鉴于当前学校校内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校内交通安全风险提升,为维护校园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特作如下安全提示:
1.非机动车在校内道路行车,须慢速行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遇行人要让行,禁鸣喇叭,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
2.电动自行车在校内道路行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违规载人,慢速行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遇行人要让行,禁鸣喇叭,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在专用充电点充电。
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内行车要求,自觉配合校园安保人员的指挥与调度,规范行车,确保个人与他人人身安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