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校内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的充电及停放行为做出如下规范。
一、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规定
(1)电动自行车充电必须在指定的充电设施进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充电器、将电瓶带入室内充电等不安全充电行为。充电时应按照充电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避免过度充电、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
(2)电动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在校园道路、人行道、楼梯间、走廊、地下车库、楼宇大厅等公共区域,以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停车时应将车辆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多个停车位,确保停车区域秩序井然。
二、各校区内可充电位置及禁停禁充电区域
1、上川路校区
(1)文博楼东侧马路边充电棚,提供140个扫码充电口;
(2)第一食堂西侧马路边充电棚,提供40个扫码充电口;
(3)体育馆南门对面充电棚,提供20个扫码充电口;
(4)体育馆楼梯下方外侧,提供18个公务用车充电口;
(5)第六教学楼北侧非机动车棚内,提供70个公务用车充电口。
禁停禁充电区域:第五教学楼走廊、文博楼走廊、第六教学楼东侧走廊、新苑食堂卸货区、体育馆楼梯内侧、实验中心门前屋檐下及其他建筑物室内外走廊、屋檐等部位,与建筑物之间无消防隔离带的墙边。
2、文翔路校区
(1)云间楼北侧充电棚,提供130个扫码充电口;
(2)图书馆西北角充电棚,提供30个扫码充电口;
(3)体育馆西侧充电棚,提供40个扫码充电口;
(4)育才楼北侧车棚,提供26个公务用车充电口。开学后拟在该位置新增26个公务用车充电口;
(5)学子餐厅东南角车棚,提供30个公务用车充电口;
禁停禁充电区域:长乐楼屋檐下、序伦大楼屋檐下、体育场看台屋檐下及其他建筑物室内外走廊、屋檐等部位,与建筑物之间无消防隔离带的墙边。
3、中山西路校区
医务室西侧充电棚,提供20个公务用车充电口。
禁停禁充电区域:5号楼南侧屋檐下、食堂6号楼北侧楼梯下及其他建筑物室内外走廊、屋檐等部位,与建筑物之间无消防隔离带的墙边。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9月5日